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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交易税:征还是不征? | ||
| 作者:许群 张川霞 稿件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0-08 13:35: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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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晨报》9月14日报道,《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于2007年9月12日通过二审,修改稿中明确规定,“今后利用互联网开店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营业执照。”毫无疑问,有了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必须缴税,这对于大多数习惯于不缴税的网商冲击无疑是致命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顿时,舆论哗然。消息发布后的第二天,正值第四届中国网商大会在杭州召开,这个议题自然成了4万多网商的热门话题:这算不算开征网上交易税的信号弹?是否意味着国家将对网上小额交易开始征税?
资料图片 网上交易:促使“网商”崛起 2007年9月15日,来自世界各地的4万名网商参加了在杭州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网商大会,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内一片沸腾。“以前曾有浙商、苏商、粤商之分,现在,毫无疑问,网商正在成为最大的商帮”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兴奋地说。 现在已没有人会质疑这句话。也许几年前,网商对大多数人来说,还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一个稍许模糊的概念,但时至今日,不但网商一词已经成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人的代名词,而且这一人群也已崛起成为一股不容小视的经济力量,并成为经济学家热门研究的经济现象。 根据此次网商大会发布的《网商崛起--2007中国网商发展研究报告》表明,我国网商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和积累,已进入“全面崛起”的阶段,网商人数已从2004年的400万人发展到如今的3000万人;网络贸易交易额占企业销售额的平均比重也从2005年的9.85%上升到2006年的16.62%。 与此同时,企业网商和个人网商的人员规模都有所扩大,一些发展较快的个人网商,开始雇用了一定数量的客服人员。新一轮的大规模创业潮正在兴起。由此,征收网上交易税问题逐渐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征或不征 网店实体店各执一辞 由于网上交易是件新生事物,尤其是C2C交易从起始时不是规模偏小就是大多处在剩余物品串换性质,或许是出于对电子商务的扶持,或许是有关方面还未做好应对,我国对网上交易一直很少征税,特别是对C2C交易几乎一直就未曾征过税。 这种长期不征税现象一方面客观上刺激了网上交易蓬勃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大多网商纳税意识淡漠。一些网商由此认为,网上交易不征税理所应当。因此,当有关方面表示要依法征税时,他们大多表示不理解。 就在网商大会召开的前几天,上海的网商张黎因偷税11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个人罚金6万元,公司罚金10万元。张黎是做婴儿用品生意的,她办公司7年未曾偷税漏税,后听说网上交易不征税,于是今年年初在网上创办了注册名叫“彤彤店”的专卖廉价婴儿用品的网店。未曾料到,不到半年就因偷税11万元被判刑。此案被称作“网络偷税第一案”,许多网商至今还为张黎喊冤,认为闹不明白,为什么开网店偷漏税居然还要判刑。因此,当《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二审时,他们更表示出不理解和不安。 “虽然这只是一个地方性法规,但总觉得这是一个全面缴税的信号,心里惴惴不安”前来参加网商大会的淘宝网某店主吴先生如是说。 记者从淘宝网一位工作人员口中获悉,目前淘宝网超过100万的卖家中,个人用户占了99%以上。“而吸引个人上网创业除了投资少、门槛低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用缴税”。 韩洪英就是众多淘宝网卖家中的一个,这次她是作为淘宝网的品牌内衣店店主和“成功网商”被大会邀请的。她说:“网商崛起走的就是薄利多销的路,这是以不用缴税为基础的”。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店中的品牌内衣都是以6.5折的折扣价格从生产厂家手中进货,再以7折的价格在网上出售,一般都比实体店便宜30%左右。 “我们卖的每件内衣的利润不超过十元,每月的利润不超过营业额的5%,我们跟实体店比的就是低价格,如果都一样缴税,我们就没有优势了”韩洪英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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