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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条美食街的没落:解读酒乡“禁酒令” | ||
| 作者: 记者 王圣志 稿件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0-29 13:39: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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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安徽省西北部的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临泉县,有人以“麻雀也能喝四两”来比喻其酒风之盛。如今,党政机关公务期间午间“禁酒令”在这个“酒乡”被执行得不折不扣:今年以来,临泉县已有16人因中午饮酒被查处,轻者诫勉谈话,重者行政撤职。他们中既有普通工作人员,也有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一把手”。这个县还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违规饮酒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走进临泉县,群众们反映:过去“红脸关公”坐镇办公室的现象再难看到,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酒乡”的变化,则得益于2005年4月,安徽省全面推行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止在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的“禁酒令”。
邱炯 绘 酒风不禁 政风难清 “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这是群众对公款大吃大喝的辛辣讽刺。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或为取悦上司,或为联络兄弟单位的感情,或为协调某些事务,或因应付名目繁多的检查……大吃大喝,以至吃出了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喝伤了肝、肠、胃。有些地方官员酒后滋事,更有甚者喝死在酒场上。 安徽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陈清海说:“公款大吃大喝,除了少部分人意在满足口腹之欲外,绝大部分干部都是为了融洽各方关系被迫而为之。公款吃喝,不仅造成巨大浪费,也严重损坏党政干部的形象。” 阜阳市一位乡党委书记告诉记者,过去乡镇干部已经不堪接待饮酒之重,中午饮酒更是耽误公务。乡镇机关对应的职能部门很多。日常工作中,经常要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为了给“客人”留下一个好印象,乡镇干部往往要拿出“十足”的热情,千方百计劝酒陪饮。有时一些干部一个中午需要接待数场,一场不到,都有“不恭”之嫌。乡镇干部为此个个醉意朦胧,精疲力尽,下午只能放任自由或休息。这样,很难有精力去干工作。 这名乡党委书记算过一笔账:该镇平均每月要接待20多场,一年下来招待费接近10万,这使原本困窘的财政雪上加霜。 “许多腐败往往从吃请开始。成天晕晕乎乎、酒气熏天,怎么能把工作搞好!如此形象,怎能与‘人民公仆’称号匹配,又怎能提高党政机关的执政能力?”芜湖市纪委一名负责人说,“大吃大喝,不仅会伤害干部队伍形象、伤害身心健康,造成了公款浪费,也不利于家庭幸福生活。” 2004年10月,芜湖市在全省率先推出“禁酒令”。 2004年6月,安徽省政协《社情民意》刊物发表了“社会期盼高层纪监机关统一颁布权威性禁酒令”,引起安徽省纪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并酝酿出台“禁酒令”。2005年4月1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省纪委、监察厅的规定,要求全省党政机关除重要特殊公务外,禁止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由此,禁酒令全面实施。 与以往党政机关禁酒令不同的是:这一禁酒令不仅严禁公务期间公款接待饮酒,也严禁公务期间饮私酒。过去禁酒令都没有对违规者作出具体处罚措施,这次明确规定,违规者将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廉政政策成败取得于是否“较真” “禁酒令”一出,立即掀起波澜。有些人怀疑:酒文化在中国盛行以久,公款吃喝根深蒂固,“禁酒令”能否执行下去? “廉政政策能否执行,关键取得于是否较真。”陈清海说,“为了将禁酒令落到实处,省纪委、监察部门多次成立调查组明查暗访,各地采取有奖举报、突击检查等多种措施,对违规者严肃查处。”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安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禁酒令”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2人,县处级干部1人。并对其中6起典型案件向全省通报。违纪者多为乡镇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有的酒后失态,耍酒疯、吵嘴、打架,直至头破血流,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形象。 临泉县纠风办主任徐宝林说:“‘禁酒令’落实得不好,并不是缺乏群众支持和干部拥护,风俗习惯也不是不可以转变,关键是过去的监督方式不科学,执纪态度不够坚决。” 记者了解到,临泉纪委一改过去的监督方式,从纪委“单打独斗”到发动社会监督,推行有奖举报,凡举报违规饮酒者,一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对违反“禁酒令”者的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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