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新疆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亮红牌” | ||
| 作者:毛咏 稿件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8-25 10:12:30 | ||
|
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24日电(记者毛咏)未来两年内,新疆将重点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对所有污染行为“亮红牌”,避免天山南北好风光受到破坏。 自治区人民政府宣布,在为期两年的“农村治污”行动中,各地将首先确保农牧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水源;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进入河流、湖、库等水域周边及粮食主产区、菜篮子基地等重要农村生态功能区的工业企业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同时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环境综合治理。 根据已确定的目标,未来的两年里,新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业水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率以及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率提高1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新疆要使新疆农村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将得到有效控制。(完)(责任编辑:马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