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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经营者强制消费被投诉3次将丧失营业资格 | ||
| 作者:潘莹 稿件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8-29 09:32: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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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28日电(记者潘莹)针对近期婚托、网托、吧托等活动猖獗现象,乌鲁木齐市新出台的整治办法规定,对三次被投诉的经营者,将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期,乌鲁木齐市工商和公安部门屡屡群众投诉,反映部分咖啡屋、茶房、西餐厅利用婚托、网托、职业介绍等手段引诱男性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实施强制高消费。 为加强对此类现象的整治力度,乌鲁木齐市近日确实的治理办法中规定,今后,遇到此类现象的消费者无论到公安部门投诉还是到工商部门投诉,均统一转交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定性为强制消费行为进行处罚;对两次被投诉和处罚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在其经营场所门前联合树立《警惕婚托、网托实施消费欺诈》告示牌,向广大消费者进行警示,公开曝光;对三次被投诉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继续经营的,将查封其经营场所,同时,公安部门将对经营者和婚托、网托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10余起消费欺诈案件,罚没款近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万余元。(完)(责任编辑:马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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