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十八项
(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
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巩留县已完成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有的自然保护区还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中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有的自然保护区还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中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目标
对存在不科学、不规范问题的自然保护区,合理确定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开展勘界立标,完善管理机构。
三、整改措施:
2018年12月,伊犁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的批复》(伊犁州党编办发〔2018〕46号),对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能进行了调整,解决了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和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管理重叠问题。
四、整改效果
巩留县委、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对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不断规范,所有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至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十八项整改任务中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公示日期: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0999-5622751
巩留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