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十七项
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巩留县已完成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中巩留野核桃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共有29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5个。截至督察时,17个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共152个”中巩留野核桃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取缔退出自然保护区中存在的矿产开发、石油开采、渔业养殖、旅游开发等违法违规项目。
三、整改措施
2018年底前,依据批复的《野核桃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拆除保护区中的违法违规设施,进行生态修复。
四、整改效果
巩留县委、县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认识明显提高,于2018年5月22日,拆除木栈道、旅游设施,并完成植被修复工作。至此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中巩留野核桃自然保护区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公示日期: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0999-5622751
巩留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