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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公告
2020-09-16 12:45  

人民防空警报器是国防战备的重要设施,为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器的音响覆盖率和完好率,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熟悉人民防空警报器音响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文件要求,经巩留县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20918日上午1200分至1219分,在巩留县县城内进行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活动。

一、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三分钟。
二、警报鸣放时间

12:00-12:03  预先警报  时间为3分钟

12:03-12:08  5分钟

12:08-12:11  空袭警报 时间为3分钟

12:11-12:16    5分钟

12:16-12:19    解除警报 时间为3分钟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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