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发【2019】30号)、《巩留县扶贫资产清查登记及运营管护管理办法》要求,为进一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对扶贫资产进行定时监控,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对2013年至2020年建成的扶贫资产效益情况进行了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公示期10天(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
公示单位:巩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5626159
附件:巩留县2013年-2020年度扶贫经营类资产收益台账;
巩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