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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4-10 16:33   市监局

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合法权益,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巩留县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水电气计量不准、收费不规范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计量违法线索:

1.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水电气计量器具的;

2.破坏水电气计量器具准确度,使其计量失准的;

3.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导致计量不准确的;

4.利用水电气计量器具进行作弊,故意少计或多计用量的;

5.伪造、盗用水电气计量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拒绝提供真实的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

7.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价格违法线索:

1.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水电气价格标准的;

2.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3.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捆绑收费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4.已纳入定价成本的重复收费。以检验费、开通费、增容费等名义收取已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5.收取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供水供电企业或其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用电报装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接水费、报装费、移表费、配电室试验费等已明确取消的类似明目费用。燃气企业收取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

6.非电网直供电环节加价。终端用户电价未按政府定价执行,或通过公共部位用电分摊、自用电费转嫁等方式违规加价。

7.计量装置违规收费。强制检定收费、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或利用计量装置作弊多计费用。

8.其他水电气领域违规收费行为。

三、征集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

2.来访举报:巩留县巩留镇库尔德宁路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计量科。

四、有关说明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2.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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