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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巩留县关于新型毒品“莫合烟”线索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5-07-02 17:49   政法委

为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制造、贩卖、吸食新型毒品“莫合烟”等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公安部关于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新型毒品“莫合烟”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识别新型毒品“莫合烟”的危害。危害人体健康,吸食后会产生致幻、成瘾、食欲不振等,且一支(克)新型毒品“莫合烟”售价高超100元以上,成瘾后7小时不吸食浑身疼痛,吸食者为筹措毒资抽光家产,进而诱发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社会治安。

、举报内容

1.新型毒品“莫合烟”加工、制造、贩卖、运输行为,以及持有大量“莫合烟”的情况。

2.利用网络平台销售、传播“莫合烟”违法信息的行为。

3.组织、教唆、引诱他人吸食“莫合烟”,或为吸食行为提供场所的相关信息。

4.其他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

2.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向工作人员当面举报。

四、奖励标准

1.制毒线索奖励。举报新型毒品“莫合烟”制毒点,每查处一家,奖励5000元。

2.贩毒线索奖励。举报并缴获新型毒品“莫合烟”的,根据缴获的毒品量奖励2000元至5000元。

3.吸毒线索奖励。举报吸食新型毒品“莫合烟”人员,每查获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

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实行“统一受理、分级核查、及时反馈”机制,并承诺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绝对保密。

巩留县委政法委

巩留县公安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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