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经自治区水利厅资格初审通过,并书面征求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审计部门意见(均无异议),现将正式推荐的巩留县水利局先进集体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巩留县水利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99-5622481
联系地址:巩留县水利局办公室
巩留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