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巩留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绿色发展作为企业生存的前提、发展的基础,依靠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起了全流程节能减排模式。

新疆新皖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巩留县一家废物利用再生产的清洁能源企业,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实现清洁生产和变废为宝,切实让废弃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企业生产的生物质压块相比于现有的煤炭燃料,具有火力持久、燃烧性能好等优点,且生物质成型燃料含硫量低、灰分低,燃烧后主要的污染物是烟尘,配置高效的布袋除尘器的生物质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标准,是一种可再生能源。

截至目前,新疆新皖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安装生物制压块燃料生产线3条,生产原料主要来自于巩留县各大木材厂,年生产量可达12万吨,产品主要销往周边各县市。

为促进生物质能源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巩留县积极落实好各项政策,做好企业的扶持工作,切实推动企业的产业化进程,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巩留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哈力买买提·吐尔汗:“针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这类企业发展。早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就规定了,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201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新疆新皖再生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戚亚林:“作为一家新型能源企业,感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但对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今后,我将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巩留的生态文明建设,让这里的山更青水更绿。”
除了大力扶持新能源绿色产业,巩留县还积极引进共享单车、绿色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等绿色出行模式。多元化的绿色体系,让巩留在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中获得更多的生态红利,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融媒记者: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