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自治区政府网 伊犁州政府网 欢迎访问新疆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首页  |  走进巩留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目录>>教育局>>教育领域 >>正文
  教育领域
巩留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公告
2024-08-17 13:25   教育局

为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儿童少年接受幼儿园、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化阳光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让每一名适龄幼儿、儿童少年享有公平的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伊犁州教育局《关于印发<伊犁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为组长,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各教育集团负责人为成员的巩留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各年龄段适龄幼儿、儿童少年统计数据,结合全县幼儿园、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按照区域统筹,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招生工作。幼儿园、学校在县教育局的统筹指导和安排下,做好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审核流程等信息公开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登记和材料审核,做好学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小班

1.入园条件

年满三岁三个月,即2021年5月31日(含5月31日)前出生的巩留县户籍适龄幼儿及随迁子女。

具体分四类:

第一类:新生为学区户籍对象。

第二类:新生为非学区户籍对象,但其父母已在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

第三类:新生为县内户籍,既无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其父母已在学区内有租住的房屋。

第四类: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新生为非县内户籍,有巩留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6日-8月22日

3.招生流程

(1)报名登记

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在报名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幼儿园提交资料审核登记。

(2)录取办法

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核实的信息,按照招生录取顺序,统一推送各幼儿园招生学生名单。幼儿园学位不足时,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幼儿园。

(3)录取告知

根据录取结果,幼儿园按录取名单电话通知家长,幼儿园在醒目处张榜公告,家长按照通知时间到幼儿园报到。

(二)小学一年级

1.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半,即2018年2月28日前出生(含2月28日)的巩留县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具体分四类:

第一类:新生为学区户籍对象。

第二类:新生为非学区户籍对象,父母已在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

第三类:新生为县内户籍,既无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父母已在学区内有租住的房屋。

第四类: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新生为非县内户籍,有巩留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2.报名时间

学校现场报到时间:8月20日-8月22日。

3.招生流程

乡镇村级学校学生按照学区(行政村)划分,由乡镇村级学校直接招生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县城学校按照以下流程报名。

(1)摸底登记。原就读幼儿园填写大班毕业生信息摸底表,并按时上报教育局(外来就读直接在教育局登记)。

(2)招生录取。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核实的信息,按照学区招生录取顺序,统一推送各小学招生学生名单。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3)录取告知。根据录取结果,学校将录取名单电话通知家长,并在醒目处张榜公告,家长按照通知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初中七年级

1.入学条件

巩留县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及随迁子女。

具体分四类:

第一类:新生为学区户籍对象。

第二类:新生为非学区户籍对象,父母已在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证的。

第三类:新生为县内户籍,既无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父母已在学区内有租住的房屋。

第四类:符合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新生为非县内户籍,有巩留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2.报名时间

学校现场报到时间:2024年8月20日-8月22日。

3.招生流程

(1)摸底登记

原就读学校填写六年级毕业生信息摸底表,并按时上报教育局(外来就读直接在教育局登记)。

(2)招生录取

走读生: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核实的信息,按照学区招生录取顺序,统一推送各初中招生学生名单。学校收到名单后,电话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登记,并再次核对学生信息。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寄宿生:对有住宿需求的学生,教育局根据县城五所中学宿舍床位数,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到5所中学。

(3)录取告知

根据录取结果,学校将录取名单电话通知家长,并在醒目处公告,家长按照通知时间到学校报到。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及报名学生本人),父母不同户口本,需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二)房产或居住证明

自住房(含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且同一户口,父母在县域无自有房屋,需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

租房户:租房合同(实际居住)或所在村队(社区)的居住证明。

县外来巩务工人员:巩留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三)务工证明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域务工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

四、招生录取顺序

以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类别顺序依次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1.房产及户籍均在学区内的学生。

2.房产在学区内,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学生。

3.房产不在学区内,但户籍在学区内的学生。

4.外来务工人员在学区内租房的学生。

5.以上4类以外的学生。

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店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新教基〔2011〕23号)文件规定,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文件规定,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时,同类别学生则按抽签确定录取名单。未进入学区内学校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六、预警学校

巩留县第二小学、巩留县城南中学小学部和初中部学区内居住人口密集,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多,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较多,学校受教室数量、校额限制,需要控制招生规模。按照历年报名情况分析,第一、第二类(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的生源预计将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第三、第四类(本县或外县户籍在学区内租房)可能会分流至巩留县第一小学,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时避开该区域,以便子女就近入学。

咨询电话0999-5620984

监督电话0999-5623904

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2.巩留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3.巩留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4.巩留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计表;

5.巩留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须知;

6.巩留县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范围示意图。

巩留县教育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2

巩留县幼儿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延用2023年

一、县直幼儿园

1.巩留县第一幼儿园(迎宾路以南,再开西渠和东二路以西,乔勒潘路和水厂路以北,公园路以东。)

1)大营盘社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万和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

2)库尔旦社区: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鸿坤家和苑、御都佳苑、润丰佳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5)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6)同干买里社区东一路以西巷道、小区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7)托乎玉孜社区东一路以西东买里路以北小区、巷道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2.巩留县第二幼儿园(再开西渠、东二路以东,文化路、雪岭路以西,新华路以南,丁香湖、乔勒盘路以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云杉秀居、瑞禧源、团结新居、金航图、建设局家属楼、巩留上院

2)同干买里社区东一路以东巷道、小区。包含小区:农机公司家属楼。

3)蝶湖社区部分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

3.巩留县第三幼儿园皮毛场路以东,新华路、迎宾路以北,文化路、园新以西,库尔德宁路以北。)

1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大城时代小区、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小区。

2)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天恒嘉苑小区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

4.巩留县第四幼儿园西二路一东,乔勒潘路、东买里路以南,幸福路以西,北至南环路。

1)大营盘社区:交通局家属楼。

2)托乎玉孜社区:计生委家属楼、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云杉家园。

3)良繁场辖区(新一区二路以东)

4)乔勒盘社区部分巷道(不含第一幼儿园片区)。

5.巩留县第五幼儿园迎宾路以北,蝶湖路以西,恰普齐海路以南。

1)库尔旦社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第三幼儿园学区:大城时代小区、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小区包含小区: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

2)塔什干沙孜村牧业队(加气站北面)。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6.巩留县第六幼儿园(迎宾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和平三路以北,原大营盘村委会西侧路以西。)

1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和平三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幸福里二期、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

2)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蝶湖郡三期

3)东买里镇大营盘村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巷道、小区:大营盘村三组、四组。

7.巩留县第七幼儿园(西二路、公园路以西区域。)

1)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2)塔斯托别乡塔斯托别村。

3)良繁场辖区(新一区二路以西、西二路以西)

8.巩留县第八幼儿园(幸福路、幸福二路以东,乔勒盘路、东买里路以南,蝶城大道以西,北至南环路。)

1)托乎玉孜社区:东至东二南路、南至幸福南路二巷、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乔勒盘路。不含东一路以西东买里路以北巷道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2)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3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九河源二期、东城佳苑。

9.巩留县蝶湖幼儿园(丁香湖、和平四路、团结东路以南,幸福二路、蝶城大道以西,东买里路以北,文化路以东。)

1)蝶湖社区部分小区:中天世纪城、栖湖湾一期二期、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

10.巩留县沙洲幼儿园(东买里路、团结东路以北,东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原大营盘村委会西侧路、幸福二路、蝶城大道以东

1)幸福二路以东、东环路以北小区:栖湖湾三期、蝶湖郡四期、云山水三期、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小区、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2)东买里镇大营盘村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东、新华路以南巷道:大营盘村一组、二组、五组。

二、各乡镇幼儿园

招生范围为幼儿园所在地行政村户籍在该村的适龄儿童或居住在该村的随迁子女。

三、补充说明

1.对于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教育局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2.后附招生片区示意图,示意图与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有争议的,以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说明为准。

附件3

巩留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学区划分

(延用2023年)

一、小学

(一)县直小学

招生范围为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的适龄儿童,户籍、居住地都在县城的学生以居住地为准,以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

1.巩留县第一小学(再开西渠以西,良繁场以北,公园路以东,迎宾路以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交通局家属楼、万合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东一路住宅楼(独楼)、团结新居、金航图

2)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鸿坤家和苑、御都佳苑、润丰佳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5)托乎玉孜社区:东至东二南路、南至幸福南路二巷、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乔勒盘路(不含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计生委家属楼、云杉家园、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

6)同干买里社区:东至文化南路、南至东买里路和乔勒盘路、西至幸福南路、北至团结东路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7)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8)良繁场辖区

2.巩留县第二小学(再开西渠以东,迎宾路以南,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丁香湖以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瑞禧源、天恒嘉苑、建设局家属楼、巩留上院、云杉秀居,以及部分平房区。

(2)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

(3)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健康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幸福里二期。

(4)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三期

5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巷道、小区:大营盘村三组、四组。

3.巩留张家港实验学校小学部西三路以东、恰普其海路以南,蝶湖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1)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包含小区:大城时代、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公路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

(2)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4.巩留县城南中学小学部

(1)蝶湖社区部分小区中天世纪城、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二期、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

(2)托乎玉孜社区部分小区: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

(3)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4)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小区:东城佳苑(不含蝶城大道以西、中医医院以东、东买里路以南平房区)。

5.巩留沙洲实验学校小学部

(1)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东、新华路以南巷道:大营盘村一组、二组、五组。

(2)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幸福二路以东、水厂路以北。(含蝶城大道以西、中医医院以东、东买里路以南平房区,不含东城佳苑小区)。

(3)蝶湖社区雪岭路以东部分小区:蝶湖郡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

(4)其他小区:云山水·棠悦、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教学点)

招生范围为学校(教学点)所在地行政村户籍在该村的适龄儿童或在本村居住的随迁子女。

二、初中

寄宿学生根据民族比例及学位、宿舍位进行均衡安排,对库尔德宁镇、吉尔格郎乡、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镇、阿克吐别克镇、牛场住宿学生进行抽签分配。走读学生按学区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一)巩留县第二中学

1.大营盘社区:东至文化路、南至团结路,西至幸福路、北至新华路到迎宾路。包含小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交通局家属楼、万合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东一路住宅楼(独楼)、团结新居、金航图、瑞禧源、天恒佳苑、建设局家属楼、云杉秀居。

2.库尔旦部分社区: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鸿坤家和苑、御都佳苑、润丰佳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5.同干买里社区:东至文化南路、南至东买里路和乔勒盘路、西至幸福南路、北至团结东路。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6.托乎玉孜社区部分巷道、小区:东买里路以北巷道、小区。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7.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健康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幸福里二期。

8.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

9.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二)巩留张家港实验学校初中部

1.库尔旦社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幸福里一期、云杉丽景、公安局家属楼、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包含小区:大城时代、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公路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

2.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三)巩留县城南中学初中部

1.托乎玉孜社区部分巷道、小区:东买里路以南巷道、小区。包含小区:计生委家属楼、云杉家园、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

2.蝶湖社区:东至九河源小区沿蝶湖公园幸福二路、南至水厂路、西至文化路、北至健康路到蝶湖公园(不含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包含小区:中天世纪城、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二期、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

3.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4.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小区:东城佳苑。

5.良繁场辖区。

(四)巩留沙洲实验学校初中部

1.东买里镇大营盘村。

2.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幸福二路以东、水厂路以北。不含东城佳苑小区。

3.蝶湖社区雪岭路以东部分小区:蝶湖郡三期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

4.其他小区:云山水·棠悦、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5.牛场场部及周边(可走读)。

如有遗漏的小区,以招生片区划分区域为主。后附招生片区示意图,示意图与招生学区划分有争议的,以招生学区划分说明为准。



附件5

巩留县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

转学须知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新教基〔2014〕2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巩留县各学段转学工作,现将转学工作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依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盖章确认接收并上传《转学申请表》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三方在电子学籍系统予以核办。跨省转学由转入学校提取学生档案。

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父母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

第十五条 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援疆干部、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第十六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可以根据其学习能力安排在相应年级学习相应科目或其他学习内容。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第十八条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二、转学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2024年816日—825日。

三、转出学生

1.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向家长提供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家长持学籍信息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转地教育办理转学手续。

四、转入学生

(一)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

全家户口(父母不同户口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巩留县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

2.房产证明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宅基证(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需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购买未交付使用在建商品房(住宅),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税务发票等相关材料;

(2)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需提供建房许可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租赁公租房或廉租房的,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3)租房居住者,须提供有效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截至2024820日),所在社区的居住证明; 

(4)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共有房产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3.学籍证明

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二)转入安置办法

1.申请转入乡镇、村级学校的。在教育局核实登记信息后,符合转学要求的,教育局将发放入学通知书,由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申请转入县城中小学的。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购房、务工等原因,巩留县有固定住所或随迁人员的子女可以办理转学,转入学校学位未满的可直接转入,学位不足或同一年级转入学生人数超出学位数,则按照购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务工等顺序进行办理,学位已满的学校将调剂到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符合转学申请的学生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照抽签方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咨询电话:0999-5620984  李艳玲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