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自治区政府网 伊犁州政府网 欢迎访问新疆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2025年7月14日  星期一
无障碍|
 
 首页  |  走进巩留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目录>>教育局>>教育领域 >>正文
  教育领域
巩留县教育局关于征集中小学“校园餐”“基层减负”等突出问题,利用征订教辅、采购校服等谋利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4-22 12:30   巩留县教育局

为遏制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征订教辅、采购校服工作,巩固“校园餐”“阳光招生”“双减”“师德师风”等集中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征集内容

(一)“校园餐”问题

1.收取的学生膳食资金未入账核算,私设“小金库”问题和学校膳食资金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贪污侵占等问题。

2.学校膳食资金用于虚列人员、食材、项目支出或其他违规支出;用于虚列职工奖金、津补贴、招待费等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套取膳食经费问题。

3.实际菜品与每周公布菜谱不一致;餐量不足或分配不均;菜品口味过咸、过淡、油腻;营养搭配不合理(荤素比例失调、膳食营养不均衡)。

4.食堂环境脏乱差(桌面、餐具、地面清洁问题);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着工作服);餐具未充分消毒或破损;食材不新鲜,食品储存不当(如生熟混放、未冷藏);学生就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

5.餐费定价过高,与餐品质量不匹配;收费不透明(未公示价格或随意加价);餐费退费机制不合理;侵占学生餐费,致使学生就餐食材短斤少两。

6.用餐时间安排不合理(如排队过长、时间不足);食堂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打餐分量不均、语气生硬);学校未公开供应商资质或采购流程;学校未定期公示餐费收支明细;学校未建立有效的意见反馈渠道。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2890999-8680121

(二)“克扣学生补贴补助”问题

1.擅自截留学生补助,学校或相关部门未按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生活补助资金等。

2.违规挪用专项资金,将学生资助资金用于与政策规定无关的支出,或私自调整资金用途。

3.拖延发放或变相克扣,无正当理由延迟发放补助,或通过巧立名目(如收取手续费、强制消费等)违规截留、变相扣除学生补助。

4.虚报冒领或弄虚作假,通过虚报学生人数、伪造材料等手段套取国家资助资金。

5.其他侵害学生权益行为,如强制要求学生放弃补助、以权谋私分配资金等。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121

(三)“采购校服”问题

1.学校在校服采购中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擅自确定供应商、规避招投标程序指定生产企业等违规行为。

2.学校在校服款式选定、质量验收等环节收受企业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利益输送问题。

3.以“统一着装”名义强制购买、频繁更换校服款式,违反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采购校服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均价等加重家长经济负担行为。

4.企业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和实际检测内容不符或者不完整、安全指标不达标却予验收通过等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285

(四)“闲置校舍”问题

1.出售闲置校舍不按程序,侵蚀国家资产,优亲厚友问题。

2.闲置校舍租赁不规范、租金设置不合理、租期过长、欠缴租金,租赁方违法搭建问题。

3.出售、出租闲置校舍资金应缴未缴财政国库,私设小金库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285

(五)“校内工程建设”问题

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问题。

2.招标人和投标人搞权钱交易,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招标投标环节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问题。

3.工程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钱财,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4.财务人员在支付工程款时,吃拿卡要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285、0999-8680121

(六)“教学仪器采购”问题

1.在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过程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宴请等。

2.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勾结进行围标串标,操纵投标结果,损害群众利益。

3.在验收过程中,以次充好,对不合格产品降低验收标准,收取好处费。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285

(七)“师德师风”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推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学术不端,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5.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通过不正当方式向家长推销商品或服务。

监督举报电话:0999-8680165

(八)“招生入学”问题

1.教育行政部门未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2.未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未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3.未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未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4.普通高中未按审批地范围招生,或通过非正常途径跨市(县)违规争抢生源。

5.学校未经批准提前组织招生、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或变相“掐尖”录取。

监督举报电话:0999-5620984、0999-5621702

(九)“教辅征订”问题

1.擅自选用《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外的教辅材料。

2.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学校管理者或教师假公济私谋取非法利益,强制、引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或购买指定教辅资料;未经家长、学校同意,通过家委会等第三方渠道变相摊派购买教辅资料。

3.学校和教师不得通过校园网站、家校联系群等向家长及学生发送教辅材料推荐、征订和使用的相关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999-5620984

(十)“双减”问题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4.公司、企业、机构在“无证无照”的情况下开展学科或非学科类培训。

5.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周期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单次收取的培训费用超过5000元。

6.培训机构未能与培训学员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示范文本),也未提供合法票据。

7.强制学生上课后服务,以课后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8.课后服务费用未落实“1小时托管服务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00元”的规定;收取寄宿制学生课后服务费。

9.学校存在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现象。

监督举报电话:0999-5620984、0999-8680212

(十一)“基层减负”问题

1.各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搞“一刀切”、层层加码,违背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穷折腾”问题。

2.文山会海或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重迹不重绩问题;或工作开展随意性大,工作搞所谓的“事不过夜”,机械执行上级安排部署等问题。

3.强制推广使用政务APP,随意建网络工作群,布置下载转发、关注点赞、打卡签到、积分排名、截图留痕等问题。

4.随意挤占教师正常休息时间或随意向一线教师强行摊派社会性事务问题;随意向一线教师安排摊派非教育教学任务、搞责任“甩锅”问题;擅自改变值班人数,搞无实际意义的全员值班等问题。

5.“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过多过滥问题,考核指标过于繁杂,多头考评、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的问题。

6.存在基层减负一“减”了之,放松要求、降低标准等错误认识,违背“减负不减责、不减质”原则的问题;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的其他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999-5621703

三、注意事项

1.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巩留县教育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2.线索需真实、客观,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等)。

3.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责。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特此公告。

巩留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