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管理,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殡葬领域收费秩序,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网络集中公示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5]68号)文件规定,依托官方网站开辟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专栏,集中公示本地区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信息。
结合整治殡葬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基本殡葬服务收费、非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公墓收费,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25]363号)文件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殡葬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9号)收费文件规定执行,确保公示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公示本机构提供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依据,线上、线下公示内容一致。现将巩留县第一殡仪馆、巩留县第二殡仪馆、巩留县巴合拜第一公墓、巩留县巴合拜第二公墓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巩留县第一殡仪馆收费集中公示;
附件2:巩留县第二殡仪馆收费集中公示;
附件3:巩留县巴合拜第一公墓收费集中公示;
附件4:巩留县巴合拜第二公墓收费集中公示。
巩留县民政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