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对以下已完工项目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以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一、公示内容
二、以上项目均已竣工,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已经全部发放给本人,如果对以上项目工资问题有疑议,自公示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司询问,或到巩留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巩留县劳动监察大队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后,将该工程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回。
公示期一个月,自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26日。
三、监督电话:巩留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0999-562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