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29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社会保险系统推送的数据,我局对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纳2023年度失业保险情况、单位类型、裁员率、当前缴费情况等进行了核查,经比对核实,现拟对巩留县人众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家企业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公示(详见附件)。如对拟返还企业有异议,请与巩留县人社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月4月1日
监督电话:0999—86870170999—8687001
附件:稳岗补贴返还公示表
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稳岗补贴返还公示表 |
序号 |
单位社保编号 |
单位名称 |
拟返还金额(元) |
1 |
65405323659 |
巩留县人众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5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