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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作需要,对小吉尔格朗河渠首防汛、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做以下调整:
1、行政责任人
姓名:李海军
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职务:巩留县委常委、副县长
电话:0999-5622313
2、主管部门责任人
姓名:封伟剑
单位:巩留县水利局
职务:巩留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电话:0999-5628028
3、管理单位责任人
姓名:胡璞明
单位:小吉尔格朗河渠首管理站
职务:小吉尔格朗河渠首管理站站长
电话:0999-5828372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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