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间,巩留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药物的行为。处理结果:无。
二、经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对于可能导致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行为,我局将持续关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五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999-5627152。
巩留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