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2018年12月29日修改)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第二次修订)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修订)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修正)
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6、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7、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二)事项审查类型:卫生行政许可。
(三)项目信息:卫生行政许可。
(四)受理机构:巩留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五)决定机构:巩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申请条件: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3.《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5.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6.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七)申报材料:1.医疗机构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提出申请;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还要进行现场审核;3.出具审核意见,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4.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核结论为“建议批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八)办理流程:医疗机构填写《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必要时还要进行现场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给出“建议批准”“建议整改”或“建议不批准”的结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审核结论为“建议批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九)咨询途径:巩留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十)监督和投诉渠道:0999-5621296。
(十一)结果送达:直接送达。
(十二)办公地址和时间:巩留县幸福南路104号。
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十三)公开查询方式:http://www.xjg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