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9月29日我局收到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新疆虎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巩留分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7-03的25kg/袋的虎爆玉米粉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总酸项赫曲霉毒素A项目不合格,我局送达了编号为:SC21650011272630791产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1年9月29日我局收到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新疆虎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巩留分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07-03的25kg/袋的虎爆玉米粉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总酸项赫曲霉毒素A项目不合格。我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经查新疆虎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巩留分公司负责人能说明生产日期为2021-07-03批次玉米粉不合格原因。
新疆虎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巩留分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美味香老陈香醋的行为违反了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对该经营户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350元,罚款20000元。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巩县市监
食行罚〔2021〕35号
(二)我局于2021年11月20日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2021年9月13日我局收到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巩留县阿孜古丽肉制品店销售的2021-01-15美味老陈醋中总酸项目不合格,我局送达了编号为:A2210340459201010C产品检验报告,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调取了该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对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经查该店负责人能说清该批产品的来源并提供了相应票据。
阿孜古丽肉制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店配合调查,查找问题原因,积极消除危害,履行了进货查验,能如实说明货物来源。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免除罚款。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巩县市监
食行罚〔2021〕31号
(二)我局于2021年11月20日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