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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大吉尔格朗河(8+000~15+800)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
起点位于库尔德宁镇塔克尔吐别克村东头,终点位于莫乎尔水文站上游9.3km,塔斯布拉克村北面,与莫乎尔沟汇合口处 |
巩留县水利管理站 |
乌鲁木齐青木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防洪堤长度4.9km,采用现浇混凝土防护梯形断面,堤顶宽度4.0m,护坡采用20cm厚C20F200W6现浇混凝土衬砌,迎水面坡度为1:1.75,背水面坡度为1:1.5,堤高2.5m,局部河道较窄段堤高3.0m,设计河床以下的基础埋深为3.5m,局部基础埋深为4.0m。由于河道流量较大,纵坡较大,为增加河道的抗冲刷能力,基础阻滑墩处铺设一层格宾石笼,厚度0.5m,宽度3.0m。防洪堤每隔50m设一道深1.0m,宽30cm现浇砼隔墙。采用高压闭孔板填缝,上部30mm厚采用的聚氨酯砂浆嵌缝。河道疏浚段长度2.9km,表层清废50cm,其余土方开挖料用于堤防段的土方填筑,清废就近紧贴河道凹岸回填形成土堤,高度2.5m,边坡1:1.75,土堤表面贴一层格宾石笼作为保护,厚度0.5m,长度3.0m,宽度1.0m。本项目总投资2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8.43万元,占总投资的6.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严格控制工程占地面积和施工活动范围,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和扰动区域地表植被恢复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安排好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控制高音鸣笛,确保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3.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水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禁一切生产、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排入地表水体。 4.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材料堆放、运输等过程中要采取遮盖、密闭措施。禁止大风天气下进行易起尘的施工作业。 5.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工程开挖产生的临时堆土及时回填,弃土用于周边土地平整;谷坊工程产生的废弃砂砾石用于封育工程的砂砾石道路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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