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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信息公开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关于新疆森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1-06-18 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森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森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巩留县幸福北路亚麻厂院内

新疆森正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昌天韵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使用总面积为4000m2,购置安装生物质颗粒成套设备生产线3套,其中:标准化生产车间1600m2、标准化仓库2000m2、综合办公楼400m2(办公室、宿舍、实验室、食堂)均为租赁金鹰亚麻原有厂房;年产10万吨生物质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运营期破碎及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破碎箱+引风机收集,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2.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设备隔声和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填埋场。

 

1776759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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