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巩留县众粮集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烘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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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众粮集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烘干厂建项目 |
巩留县塔斯托别乡伊力格代村江阿买里路 |
巩留县众粮集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崇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总建筑面积10606.92㎡,其中新建粮食仓库1座,建筑面积为5250㎡、办公辅助用房106.92㎡,购置安装生物质热风炉1台、地中衡1台、塔前斗式提升机、提升机塔架、筛前提升机塔架、顺逆流烘干机、检验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新建年产2万吨玉米烘干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及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烘干过程中产生粉尘在烘干塔外部采用防尘罩封闭,同时筛选、输送环节均须密闭处理,使厂界外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浓度限值。热风炉烟气采用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该项目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最终拉运至就近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干燥塔主机、热风机、冷风机、提升机、烘干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80dB(A),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原料产生的杂质(红衣)、炉灰及除尘器收集烟尘,在厂区的贮存要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产生的固废不得随意丢弃,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进行处理。项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废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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