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商品房(存量房)买卖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委托的出具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证件原件(包括房产证,土地证)
4、 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完税凭证
5、 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存量房买卖:需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人像采集。
赠与、继承:需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赠与(继承)协议,并人像采集。



受理初审 复审 核定 登簿缮证 收费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窗口电话:5625250
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红线图、建筑施工平面图
5、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消防及环保验收报告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项目立项登记备案表
6、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分层分户图(2份),矢量图件,
7、 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的证明材料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
8、 联建房屋项目的应提交联建协议及房屋分配协议
9、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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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4、 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6、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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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银行加盖公章)
2、 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原房屋产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4、 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5、 评估报告或价值认定书
6、 抵押通知单(公积金贷款提供)、抵押清单(银行出具)
7、 房屋交易与产权意见书
8、 其他规定必要材料
注意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应当提交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的股东会决议原件,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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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 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4、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原件;
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5、 房屋交易与产权意见书
6、 土地权属确认书
7、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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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补换证登记
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夫妻共有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
3、 原权属证明有关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 遗失声明(遗失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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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件原件(包括房产证,土地证)
4、土地来源证明
5、土地勘测报告、房屋测绘报告(建筑面积发生变化)
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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