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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至202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5-09-22 13:41   自然资源局

巩留县审计局:

根据贵局反馈的《关于巩留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至202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由党组书记吴晓东为组长、局长黄玉山为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重点任务落实,按照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立查立改、长期整改,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具体措施、确定整改时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共查出6个方面12个问题,涉及问题金额5944.96万元。目前,立查立改的已整改5个方面9个问题。问题整改率75%,整改金额857.49万元。

(一)预算管理方面

审计意见指出:1.预算编制不精准,12个预算项目未执行,1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涉及资金435.61万元。2022-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1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巩留县耕地储备区提质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率仅达47.11%),涉及资金385.15万元;12个预算项目未执行涉及资金50.46万元,主要为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提前梳理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项目、资金需求及时间节点,提供详实的历史数据及政策依据;依托预算数据共享平台,整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数据,精准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完成问题整改。

审计意见指出:2.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未向社会公开。2022年至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未向社会公开。未履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在收到批复后20日内,未及时将部门预算和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于2025年4月15日,将2025年度部门预算在人民政府网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完成问题整改。

审计意见指出:3.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资金4.18万元。经抽查,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4.18万元。其中:车辆保险0.44万元、车辆燃油费1.78万元、车辆维修1.96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组织全员进行政府采购法规及预算编制专题培训,重点讲解采购预算编制要点、流程及违规案例,提升各部门依法采购意识和预算编制能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将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并对采购预算进行复核,确保采购项目与财务预算有效衔接,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完成问题整改。

审计意见指出:4.应缴未缴财政拨款,涉及资金759.63万元。

(1)2013年9月巩留县自然资源局与辽宁正合智能铁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10年,租金每年1万元,截至审计日,应收未收2023年租金收入1万元。

(2)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利息收入2.88万元未缴入财政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的规定,加强非税资金管理,加大非税收缴力度,已在审计期间将租金1万元、利息收入2.88万元缴入财政国库,完成问题整改。

审计意见指出:5.多征收耕地开垦费,涉及资金4.07万元。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城镇规划2024年第一批建设用地、国道577线旱田至特克斯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因部分地块不符合报批要求,下达批复前核减面积导致多缴纳耕地开垦费4.0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分阶段整改,依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规〔2024〕7号)规定,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将多征收耕地开垦费4.07万元用到2025年度实施城镇(乡镇)批次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计划于2026年6月25日完成问题整改。

(二)财务管理方面

审计意见指出:6.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资金3万元。经抽查,巩留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采购程序不合规,2023年7月13日与陕西旺道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合同,合同约定评估费3万元,成交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成交通知书60天。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组织采购人员参加法规政策、业务技能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员合规意识,避免因流程不熟悉导致违规。细化采购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采购活动,完成问题整改。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审计意见指出:7.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4643.32万元。

(1)购置资产3.47万元未入固定资产。

巩留县自然资源局政采云平台2022年至2024年采购保密柜、打印机、录音笔设备等3.47万元(其中2024年采购保密柜0.2万元),未将上述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经核实,2022年采购针式打印机9台28215元,该笔采购是为各乡镇所配备,截至目前仅完成采购手续,款项未支付未做财务账,按照账实相符的要求,资产平台未录入固定资产卡片,计划在支付货款后同步录入财务和资产账;2022年计划采购录音笔1支2150元、话筒一支2400元,该笔采购计划已取消,不计入固定资产;2024年采购保密柜计划1个1950元,为供应商下错订单,已取消,不计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涉及资金456.56万元。

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账面原值452.67万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89万元,以上资产合计456.56万元未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7月份组织财务、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对局机关和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后期将盘盈盘亏情况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成问题整改。

(3)盘亏、待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涉及资金31.73万元。

2023年10月,巩留县自然资源局经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亏资产27项,盘亏资产原值8.02万元,其中:电子设备15项、器具工具家具11项、专用设备1项。待报废资产45项,待报废资产原值23.71万元,其中:电子设备25项、器具工具家具10项、专用设备5项、无形资产5项。以上盘亏、待报废资产31.73万元,截止2025年3月末未进行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以2025年7月的清产盘点结果为准,安排专人限期对本单位待核销资产予以清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核销,避免造成账实不符、资源浪费及潜在的经济损失,计划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

(4)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资金4151.56万元。

2024年5月,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将巩留县耕地储备区提质改造项目(一标)资产469.51万元、(二标)资产607.00万元移交给塔斯托别乡人民政府,(四标)资产525.65万元移交提克阿热克镇,(五标)资产544.86万元移交牛场片区工作委员会,(六标)资产550.73万元移交阿克吐别克镇人民政府,(七标)资产369.09万元移交东买里人民政府,(八标)资产315.16万元移交阿尕尔森镇人民政府,(九标)资产297.62万元移交吉尔格朗乡人民政府,(三标)资产71.94万元未附项目工程移交管护协议,以上无偿划转项目资产4151.56万元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仅有项目工程移交管护协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分阶段整改,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建设项目资产管理,巩留县耕地储备库提质改造项目已完工,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复审,待项目完成复审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划转手续完备,计划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问题整改。

(四)内控制度方面

审计意见指出:8.“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经抽查,2022年至2023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在编制部门预算、年度预算申报、决算报告未经党组会议讨论;重大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如:2022年3月发放2022年度考核绩效奖24.47万元、2022年8月支付耕地储备区提质改造项目前期费38.85万元、耕地储备区提质改造项目可研报告和设计费34.75万元、耕地储备区提质改造项目监理费14.63万元等。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专项学习,深入解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涵、重要性,规范决策程序;并全面梳理现有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自然资源局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范围、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主体;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巩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会集体研究、财经领导小组会审制度,完成问题整改。

(五)软件正版化及审计方面

审计意见指出:9.使用未授权管理软件。2024年,巩留县自然资源局非安可计算机终端共有37台,根据审计抽查和自查反映19台计算机使用未授权的操作系统。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规定,将非正版化软件替换为正版操作系统,完成问题整改。

审计意见指出:10.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制度。巩留县自然资源局未建立责任制度、软件配置管理和软件管理台账、软件安装维护管理制度等。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立查立改,依照《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规定,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正版化软件制度、软件配置管理制度,建立软件登记台账。明确制度目标、责任主体及管理原则,规范软件采购、使用、维护、台账管理全流程。并定期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专题培训,讲解制度要求、法律风险及操作流程,强化干部职工正版意识,完成问题整改。

(六)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审计意见指出:11.地价未按规定调整。巩留县目前执行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是2021年1月8日出台的,截止2025年3月末尚未更新。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问题,我局分阶段整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办函〔2024〕169号)文件要求,于2025年2月7日向县政府申请开展巩留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研究审议,于2025年3月11日下达批复《关于同意开展巩留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批复》(巩政函〔2025〕20号)。下一步积极与财政对接,计划于2026年6月25日完成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定期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整改成果的运用,将整改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单位管理水平。

2.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实内部审计力量,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定期对单位财务收支、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进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强化职工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开展财务、审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

我单位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不断提高单位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我县的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巩留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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