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阿克吐别克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阿克吐别克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阿克吐别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履行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到人,形成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站所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促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效、稳健向前推进。一是由乡镇主要领导牵头,强化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通过法治讲堂及法宣在线等方式全面打好自身法律基础。二是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提升普法实效,筑牢法治根基。一是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由党委书记带头学法用法,同时组织领导干部利用中心组学习、”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新疆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12场次,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逐步养成,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二是加大群众普法宣传,提升镇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月)及节日期间,利用APP制作普法短视频7条,悬挂横幅展板12条、发放宣传单2350余份、举办专题讲座16场次、法律咨询解答131人次、法律知识测试2场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普法、用法活动,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三)处理投诉举报做到“五及时”。做到“受理及时”、“流转接收及时”、“分流转办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及时”。2024年,受理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6件,其中投诉2件,信访案件4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全力做好社会稳控工作。我镇设置1个中心调解委员会,7个村(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兼职调解员40名。2024年,共受理纠纷334起,调处成功328起,调解成功率98.2%,群众满意度较高。
(四)坚持共治共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是打造“法治+”基层治理模式,安排部署12名“法治带头人”、24名“法律明白人”、3名村居法律顾问活跃在基层依法治理一线,形成基层依法治理网络体系。2024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2人次,解决群众诉求40余件,满意率达100%。二是注重“法治+美丽乡村”相互赋能。阔尔吉勒尕村积极利用“彩虹路”、“林果采摘园”,将美丽乡村与法治氛围相融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注重“法治+红色”相互渗透,曙光村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打造石榴籽文化书屋+法治文化阵地,将红色文化与普法宣传有机融合。注重“法治+自治”相互融合。哈雷社区打造“金牌调解工作室”,为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注入“硬核力量”。
(五)法治建设资金保障到位
2024年,我镇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共计投入十万余元强化乡村法治建设。一是更新维护司法所办公阵地及设备设施,新建法治园地1处、法律图书角3处、法治文化墙3处等,有效提升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镇级法律顾问1名,村居法律顾问3名,培养法律明白人21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涉及法治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法治建设中找短板、补弱项,经查摆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是法治人才资源缺乏。干部队伍中没有“公职律师”,仍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去解决法治问题,在遇到急难险重情况时存在“在线等、线下约”的情况。
二是向农牧民开展的生产生活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成效还不够显著,部分群众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安全生产、物权交易等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无法跟上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处理矛盾能力欠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不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平衡。
三、下一步计划
(一)坚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阶段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关键少数”主体责任,有效带动“绝大多数”,完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找准普法重点对象。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学生、企业人员、农民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等进行普法宣传。
(四)持续保障法治建设资金投入。打造亮点“法律服窗口”,群众能够通过APP+线下访问方式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五)持续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及人大监督职能,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开创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