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和国家消防救援局“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规范执法程序、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巩留县辖区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抽查主体
巩留县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
1、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单位地址位于巩留县的所有单位;
2、对注册地址位于巩留县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在巩留县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开展抽查。
四、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分为日常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对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以及上级督办核查等其他消防监督检查,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
五、抽查内容
单位(场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XF/T3019-2023)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等内容。
六、抽查比例
(一)日常监督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确保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12个月。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中明确抽查比例。
(三)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或按照上级要求生成专项任务进行检查。
七、抽查要求
抽查工作主要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模块进行,每月初将抽查计划及上一月检查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监督抽查计划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八、抽查结果应用
对抽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情形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消防救援机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对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惩处,并录入信用中国(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