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6〕37号)文件规定,为确保我县2025年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以奖代补资金)足额按时支出,根据各乡镇申请,将2万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以奖代补资金)拟拨付至各乡镇,现将各乡镇拟拨付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以奖代补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巩留县人社局岗位开发办反馈(联系电话0999-8687010)。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
负责人:李美霞、王晖
联系电话:0999-8687009、0999-8687010
附件:1.巩留县各乡镇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以奖代补资金)资金拟拨付明细。
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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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2025年各乡镇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拟拨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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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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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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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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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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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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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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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买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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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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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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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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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克阿热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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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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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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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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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吐别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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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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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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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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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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