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巩留中央财政扶贫发展专项提前告知资金4123万元、按照《巩扶领字[2019]33号关于巩留县2020年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审查意见批复》现将有关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扶贫发展专项资金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伊州财农〔2019〕99号)、巩留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23万元(其中:扶贫发展资金382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216万元、国有贫困牧场82万元)。按照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领字〔2017〕39号)、《自治区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新扶领传〔2018〕10号)的要求,实行项目“两上两下”,县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县实际,严格遵循项目评审程序,编制了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本次编制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38个,具体内容如下:
1、产业发展类项目15个共计1719.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2%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19个共计1359.07万元,占资金总额33%;
3、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2个共计926.23万、占资金总额22%
4、职业技能培训项目1个共计80万元。
5、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列支项目管理费38万元。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审论证,符合本地实际,现予以政府网站公示。
监督电话:12317 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9-5626159 巩留县扶贫办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784262830@qq.com
巩留县扶贫开发领导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