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扶贫领字(2017)39号)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巩留县严格落实项目“两上两下”程序,结合本县实际,编制了巩留县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37个3873万元,内容如下:
1.产业增收项目20个1662.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42.9%;
2.基础设施类项目11个2036.2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2.6%;
3.住房改善提升工程3个25.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7%;
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9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4%;
5.雨露计划项目1个1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0.4%;
6.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列支项目管理费39万元,占资金总额的1%。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审论证,符合本地实际,现予以政府网站公示。
监督电话:12317 国家、自治区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0999-5626159 巩留县扶贫办监督电话
电子邮箱:784262830@qq.com
附件:巩留县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表
巩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