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相关规定,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建设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进行评估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工业园区
工程概要: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在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工业园区建设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园区条件优越,交通位置便利,园区内水、电、通讯、路、排水、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完善,能满足拟建项目投产后的需求。项目建成后一期可年产红没药醇300吨、5-羟色氨酸300吨、依克多因10吨、红景天苷5吨、麦角硫因0.5吨、达泊西汀关键中间体3吨、布瓦西坦关键中间体10吨,特戈拉赞关键中间体5吨、伊布替尼关键中间体2吨,二期可年产诺卡酮10吨、褪黑素50吨、亚精胺5吨、植物鞘氨醇500吨,达产年总营业收入346770万元,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利于伊犁州生物科技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项目总投资约100376万元,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61647m2,项目总建筑面积78440m2,劳动定员200人,一期2023年开始建设,建设期2年;二期2025年开始建设,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后,能够提供200个就业岗位,可以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为群众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成熟可靠,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过程采用清洁能源、先进生产工艺,同时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有效地减少了物耗、水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建成后,清洁生产各主要指标均可以位于国内生产该产品的同类企业先进水平之列。经济效益好,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分析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对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风险调查,识别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估计分析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判断落实措施后风险等级,得出风险分析结论。
三、初步识别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与措施
1.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1)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建设管理不当造成的受影响人群补偿纠纷、农民工薪资纠纷等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
(2)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阻塞及物料泄漏、洒落等引发公众的不满情绪。
(3)项目运营期间,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善后处置不当造成公共安全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安全、卫生生产事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
2.采取的主要措施:
(1)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及监督检查,加强与影响人群进行沟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他经济补偿纠纷。
(2)加强施工及运行管理,主动和交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解决物料运输带来的交通问题及环境污染问题。
(3)严格生产管理与源头控制,加强危化品与环境风险监督检测,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恶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项目安全施工及安全、卫生生产管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中需对社会稳定风险全程跟踪,及时发现新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调整完善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更好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四、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州巩留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孙磊磊
电话:
——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哲海涛
联系电话:0991-7987546
电子邮箱:1543659880@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情况;该项目的态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分析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公示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