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巩留县东买里路
邮 编:8354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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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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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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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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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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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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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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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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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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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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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齐那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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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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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坤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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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由于规模发送重大变化,属于重新报批环评。项目位于伊犁州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齐那尔村,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项目区东侧、南侧、西侧均为草场;北侧为林地、农田。本项目新建5座生产车间(3座建筑覆膜板、1座生态板生产车间,1座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车间),2座刨皮车间,1座热压车间,2座成品库房,2座锅炉房(新建1台2t生物质锅,1台蒸汽发生器),2座裁边车间,1座包装车间,2座办公生活用房。配套安装除尘设施、UV光氧等离子+活性炭处理设备。项目2022年完成建筑覆膜板生产线、相关环保措施安装工作,2023年完成生态板生产车间、生物质颗粒物生产生产线、环保措施安装工作。项目建成后,年产建筑覆膜板5000m3,生态板5000m3,生物质燃料颗粒3000t。
项目工作人员共计60人,全年工作日为200d,每天工作8h,冬季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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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涂胶和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进入UV光氧等离子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刨皮车间进行密闭,旋皮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直接排入粉尘收集罐,裁边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集气装置收集后直接排入粉尘收集罐;
车间安装排气扇使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破碎箱+引风机收集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生物质锅炉、蒸汽发生器废气经除尘、脱硫处理后(脉冲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不低于8m高的烟囱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2)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2、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
3、项目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锯末、下脚料及集气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生物质颗粒生产的原料,生物质颗粒燃料灰渣回收作为肥料还林处理;吸塑皮子、封边条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废胶桶、废活性炭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再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措施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 及其修改单中的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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