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022年4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新疆,展开对新疆地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巩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6月第二轮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馈的督察意见,结合自治区、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及时召开研究讨论会议,对照认领整改任务12项,细化整改措施,编制下发《巩留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目前,巩留县已根据上级整改销号要求,完成自治区序号1和自治区序号22问题销号台账的报送工作,自治区序号3按照整改措施中部分资料的上报节点有序上报,其他各项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均根据问题进行有序整改中,确保按时序销号。
通讯员:徐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