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巩留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巩留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9.586701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为27.520282平方公里。
4、规划产业
依据巩留县的现有产业基础,结合巩留县丰富的资源、区位优势,巩留工业园区重点规划发展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导,以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为重点,以新能源新材料,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加工,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辅助,实现生产技术标准化、代谢过程循环化、资源利用多元化,逐步形成资源加工、加工制造、废物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巩留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巩留工业园区
联系人:布勒登新
联系电话:18094988697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常晓龙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