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巩留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
规划地点:巩留工业园区
规划范围:
巩留工业园区近期规划面积为9.584826平方公里。其中,城西兵地融合产业区近期规划面积5.427599平方公里、城北产业区规划面积3.631664平方公里、城东产业区规划面积0.525563平方公里。近期面积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
巩留工业园区远期规划面积为27.520282平方公里。其中,城西兵地融合产业区远期规划面积18.591824平方公里、城北产业区远期规划面积7.189883平方公里、城东产业区远期规划面积1.738575平方公里。远期面积需要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方可开发建设。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
二、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巩留工业园区
联系人:布勒登新
联系电话:0999775599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巩留工业园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