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自治区政府网 伊犁州政府网 欢迎访问新疆巩留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无障碍|
 
 首页  |  走进巩留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应急管理 >>正文
  应急管理
关于印发巩留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3-01-31 13:46   应急管理局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巩留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部署,强化监督执法,有效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

(二)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能,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持强化执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通过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企业,兼顾其他企业;突出重点时期,兼顾日常监管。

四是坚持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通过规范计划执法,优化监察执法力量,细化监察执法任务,力求监察执法工作计划与监察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二、总体任务和目标

通过对我县监察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营造安全氛围。

三、行政执法力量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执法人员数量应为(6×80%)+(13×90%)=16人。

我局目前拥有执法资格人员为15人。

实际目前我局可参加执法人员为15人。

四、监察执法具体任务

(一)监察执法的责任分工

1.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科:负责对12家加油站和1家长期零售烟花爆竹销售店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2.工贸企业监管科:负责对34家工贸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3.矿山企业监管科:负责对7家非煤矿山、2家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执法检查。

(二)监察执法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重点检查以下18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4.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教育培训、奖惩以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管理、事故报告处理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5.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有限作业空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4.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6.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处理措施;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8.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监察执法的方式

1.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将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按月进行分解,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随机安排检查人员,随机从名录库抽取被检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前要做好书面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时间、场所、内容等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2.执法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参与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应当熟练应用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执法过程如实、及时录入。

3.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文书,按期复查并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执法过程做到闭环管理。

4.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协助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打击非法违规行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

(二)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承担执法任务的工作人员要以执法计划统筹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业务科室、执法大队要细化执法工作计划,并按要求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具体执法工作的人员、时间、任务及责任人,层层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规范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抓住安全生产监察的重点、难点。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通过严格执法,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巩留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关闭窗口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