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各类传染病的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面落实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暴发流行,做好今年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疾控中心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相关法规,以及卫健委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疫情审核制度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
1.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传染病报告卡的上报、审核、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各医疗机构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无症状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和门诊HIS系统比对核实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4.每月到各医疗机构实地指导传染病和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的网络直报工作。
5.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上级印发的各类传染病监测方案,认真开展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报告等工作,严格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疫情。
6.督促各医疗机构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每年不少于两次。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应种疫苗。
7.督促各医疗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质量,传染病报告卡及时率和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及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病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部门对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核实工作,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务必抓好各个环节,各负其责,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无漏报。
五、目标任务指标
1.完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直报,提高报告质量,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本州平均发病率以下。
2.传染病报告率100%,传染病诊断符合率达100%,传染病及时审核率达100%,传染病漏报为零。
3.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4.杜绝传染病漏报、迟报、瞒报情况。
六、对策与控制措施
1.充分发挥疾控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工作的检查与指导,逐步完善传染病服务体系。
2.进一步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和督查的各项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疫情监测与报告、健康教育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医疗机构卫生单位按照规范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并按法定时限网络报告疫情,甲、乙、丙传染病报告率100%,及时率和准确率均在100%,以纸质报告卡和网络报告相符率100%,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4.各医疗机构上报传染病网络直报及时率100%。强化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肠道门诊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
5.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知识培训宣传,提高传染病防控意识和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