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6月9日我局收到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SC22410000440334984号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显示新疆伊犁库尔德宁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02011105批次的375ml/瓶52%VOL库尔德宁酒酒精度不合格,经该企业申请复检后,复检结果依然不合格。我局送达了编号为:SC22410000440334984产品检验报告。2022年7月26日我局收到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巩留县张玉梅调料店销售的2022-06-26批次生姜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噻虫胺项不合格,我局送达了编号为:SH22SS035447产品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2年6月9日我局收到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新疆伊犁库尔德宁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02011105批次的375ml/瓶52%VOL库尔德宁酒酒精度不合格,经该企业申请复检后,复检结果依然不合格。。我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询问,经查新疆伊犁库尔德宁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202011105批次的375ml/瓶52%VOL库尔德宁酒酒精度不合格负责人能说明不合格原因。
2022年7月26日我局收到国家抽检不合格产品报告单,显示巩留县张玉梅调料店销售的2022-06-26批次生姜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噻虫胺项不合格,我局送达了编号为:SH22SS035447产品检验报告,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调取了该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对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经查该店负责人能说清该批产品的来源并提供了相应票据。
(二)我局依法对二个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我局于2022年10月28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整改后情况检查,该经营户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