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07月03日23时40分许,太某某驾驶新F2***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东买里镇乌图布拉克村奢逸民宿前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对太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结果为123mg/100ml,后将其带至巩留县总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现场未接受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2025年07月08日03时35分许,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新F4***K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哈萨克买里路四巷七叶民宿前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对努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结果为126mg/100ml,后将其带至巩留县总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现场未接受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2025年07月13日22时25分许,马某驾驶新FZ***2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巩留县城镇新华路幸福里二期小区前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右转弯杜经论驾驶新F0***9号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民警现场对马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在其呼出气体中乙醇含量为215mg/100ml,后将其带至巩留县总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2025年07月15日04时56分许,白某驾驶新F5***E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晟阳广场停车场内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对白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结果为190mg/100ml,后将其带至巩留县总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现场未接受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2025年07月17日04时04分许,阿某某驾驶新FH***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疆巩留县城镇团结路库尔德宁酒店前路段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对阿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结果为101mg/100ml,后将其带至巩留县总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现场未接受证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2025年07月13日10时21分许,努某某驾驶新FQ***1小型轿车行驶至巩留县X737线0公里100米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其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35mg/100ml,当事人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7、2025年07月14日11时12分许,关某驾驶新F9***7小型轿车行驶至巩留县X737线0公里100米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其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54mg/100ml,当事人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2025年07月19日08时58分许,刘某驾驶新FU***1号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巩留县X737线4公里100米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阿尕尔森镇派出所执勤民警查获,后移交给交警大队,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其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53mg/100ml,当事人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2025年07月08日10时45分许,卫某驾驶新MF***6小型轿车行驶至巩留县X737线13公里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其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32mg/100ml,当事人对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2025年07月11日11时12分许,张某某驾驶新AR***2号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旅游客运)行驶至巩留县X737线0公里100米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巩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在其呼出的气体中乙醇含量为56mg/100ml,当事人对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有异议,后带至巩留县总医院提取血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巩留县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