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巩留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决定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违规情况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1
|
巩留仁爱医院
|
巩留仁爱医院串换收费案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974.80元,并按照违规基金本金1.3倍标准进行行政罚款33767.24元。
|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
|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