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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巩留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2025年第一期)
2025-07-01 18:13   医保局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巩留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巩留仁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现将处罚决定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主要违规情况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1

巩留仁爱医院

巩留仁爱医院串换收费案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974.80元,并按照违规基金本金1.3倍标准进行行政罚款33767.24元。

巩留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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