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350274/2024-0039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性:
  • 题:财政局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224次   【字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

联系方式:0999-5622504

地址:巩留镇乔勒盘路2号

负责人:周艳   党组书记    

           联系方式:0999-5622504

巩留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宏观经济决策和管理,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制定的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及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和标准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代表县人民政府管理、监督国库资金缴拨使用;执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管理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五)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执行自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专项资金及扶贫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县本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实施自治区、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负责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执行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内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巩留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受理、督办落实、信息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族团结、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粟若兰,联系方式:0999-5622504

(二)预算科。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定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县级预算草案;贯彻执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各部门年度预算;建立县政府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制定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预算单位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人:高英瑞,联系方式:0999-5629803

(三)财政综合业务科。负责清理规划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收集、整理、分析财经领域的重要动态,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巩留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县财政工资统发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定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指导非税收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等行政性规章;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示政府采购目录;拟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组织制定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制度;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行政、政法、武警、教科文、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发改、工业、资源、建设等各部门及各乡镇场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口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指导和推动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承担县级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债务,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执行落实国家会计制度;拟定全县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负责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负责县财政局机关内控、内审工作。负责人:杨春

 

开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承办:巩留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地址:巩留县人民政府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999-8682004 邮编:835400 网站标识:6540240001 技术支持:

新ICP备19001402号-1 新公安网备6540240265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