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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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0350274/2024-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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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7-17   浏览次数:363次   【字体: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4:0015:30-19:30(冬季)

地址:巩留县巩留镇文化路39号

负责人:张忠民   党组书记

联系方式:0999-5627152

巩留县农业农村局职能

第一条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巩留县机构改革方案》(伊州党办厅字[2019]10号)和巩留县委办公室、巩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巩留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巩党办发[2019]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巩留县农业农村局是巩留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巩留县畜牧兽医局牌子,为正科级。

第三条巩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巩留县农业农村局,接受巩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巩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县委工作要求。

第四条巩留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监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县委涉农政策的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发展畜牧业、动物卫生等方面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畜牧业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畜禽品种改良工作,研究制定畜禽品种改良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的管理及引进工作。

(四)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农业项目实施。

(六)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承担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负责种植业、农场、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管。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蜂产业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种植新品种保护。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制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开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植物疫病的检疫和防控。(3)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巩留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巩留县农牧渔业综合管理科。拟订县域内种植业、农作物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植物检疫和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以及肥料监督管理;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规划、组织实施、验收。承担农作物、种质和遗传资源保护及品质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广管理工作;指导南牧业结构和有局调整,指导首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盐格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大型工程机械安全监管:监督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编制农牧渔业产业化、农牧渔产品(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罗鹏0999-5627152

办公地址: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二)巩留县农田建设管理科。拟定全县农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编制、规划、申报、实施。

联系人:王银山0999-5627152

办公地址: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三)下属单位:

巩留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本县畜禽品种改良技术及遗传资源保护;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畜牧科技的研究、推广、示范、技术服务;研究本县畜牧业产业化布局、申报、实施畜牧兽医项目;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兽药饲料质量监管及畜牧业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联系人:段维春0999-5627697

办公地址: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巩留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贯彻落实《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各项业务;负责农业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负责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管理;负责农业病虫草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及防治处置;负责农业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和培训教育;负责其他与本县农业有关的社会公益性工作。

联系人:曾洪寿0999-5623260

办公地址: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巩留县农经局: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土地承包合同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与仲裁。农民负担管理,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与管理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涉农负担案(事)件。负责农民合作社的规范提升,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州级、县级示范社与动态监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管理与审计监督。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作物成本效益测算统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情况调研分析。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负责各乡镇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登记和变更。

联系人:李素琴0999-5622960

办公地址:巩留县农业农村局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巩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查办涉农违法案件;承担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等行政处罚权和执法检查权;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种、兽药、种畜禽、饲料及其添加剂等经营使用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动物屠宰加工、动物产品流动、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水生野生物保护、滩涂水产养殖等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联系人:沈侠0999-562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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