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6日18:00,县委副书记、县长卓力得拜同志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王岸先、詹大军、努尔兰、牟方金及县监委、审计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消防大队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4次常务会议《关于阿克吐别克镇等部分乡镇林木采伐的报告》《关于核销水利局往来账款事宜的申请》等议题。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阿克吐别克镇等部分乡镇林木采伐的报告》,按程序办理采伐手续。
2.原则同意《关于核销水利局往来账款事宜的申请》,按程序办理核销手续。
3.原则同意《关于申请巩留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园区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用地》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4.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果蔬保鲜仓储建设项目选址变更及后续处理》的请示。
5.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再开溪湿地生态修复提升项目用地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6.原则同意《巩留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片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7.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巩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巩留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建设项目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9.原则同意《关于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10.原则同意《关于印发巩留县2021年—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请示》。
主持人:卓力得拜。
参会人员:王岸先、詹大军、努尔兰、牟方金。
列席人员:刘光耀(政府办挂职副主任)、莫尼热(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封华(审计局局长)、吴增利(司法局党组成员)、周艳(财政局党组书记)、苗全国(政法委副书记)、阿曼泰(林草局局长)、王军(水利局副局长)、盛承福(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彭真(住建局党组书记)、热节甫(人社局局长)、彭良成(民政局党组书记)、段维春(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任)、贺玫(卫健委党委书记)、王红星(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韬(县委办副主任、疫情指挥部综合组副组长)、冯自敏(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尚海龙(牛场片区主任)、赵旭(库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军贤(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罗慧(公安局民警)、张超(发改委综合科科长)、加格斯开尔得(库尔德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夏提努尔(吉尔格朗乡副乡长)、朱振华(阿尕尔森镇副镇长)、于学领(东买里镇副镇长)、茹仙古丽·吐尔逊买买提(塔斯托别乡乡长)、托巴江·帕孜尔别克(提克阿热克镇镇长)、帕力哈提(阿克图别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努尔哈力·朱马胡加(巩留镇副镇长)、许行善(国运公司、国投公司董事长)、燕国华(文旅投公司董事长)、王亮(巩峰公司经理)。
记录人:陈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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