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8日21:00,县委副书记、县长卓力得拜同志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6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王岸先、詹大军、孔海东、代芬、阿布力孜、努尔兰、封居涛、牟方金及县监委、审计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及工作汇报,县市监局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县统计局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汇报。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6次常务会议《关于调整再开溪湿地生态环境改善与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区域请示》等议题。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调整再开溪湿地生态环境改善与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区域请示》。
2.原则同意《关于将国有农用地土地经营权授权至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35号),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关于划转库尔德宁大酒店资产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36号),按程序办理。
4.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蝶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巩留县棚改建设项目(一期)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37号),按程序办理。
5.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蝶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巩留县棚改建设项目(一期)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37号),按程序办理。
6.原则同意《关于将国有农用地土地经营权授权至巩留县蝶城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45号),按程序办理。
7.原则同意《关于将专项资金形成资产划转巩留县巩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巩国资管〔2021〕48号),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祥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河源二期项目三块土地合宗的申请》,按程序办理。
9.原则同意《关于申请划拨巩留县技工学校建设用地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10.原则同意《关于塔里木森林管护站资产移交给县林草局用于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的请示》,按程序办理。
主持人:卓力得拜。
参会人员:王岸先、詹大军、孔海东、代芬、阿布力孜、努尔兰、封居涛、牟方金。
缺席人员:黄晓伟、吐尔汗。
列席人员:刘光耀(政府办挂职副主任)、莫尼热(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封华(审计局局长)、吴增利(司法局党组成员)、于建国(天西林管局巩留分局纪委书记)、陈强(发改委主任)、周艳(财政局党组书记)、安磊(住建局局长)、铁列吾江(自然资源局局长)、江宏雁(文旅局党组书记)、夏华(农业农村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任大鹏(交通局副局长、库尔德宁旅游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蔡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夏义峰(税务局副局长)、刘国强(林草局党组成员)、茹仙古丽(塔斯托别乡乡长)、巴合提亚(巩留镇镇长)、尚海龙(牛场片区管委会主任)、韩智(吉尔格朗乡乡长)、孙远程(东买里镇副镇长)、杨林(农业科技园区负责人)、李美义(教育局项目装备中心干部)、李秀明(巩留县贵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军(蝶湖公司经理)、王亮(巩峰公司副经理)。
记录人:何妍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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