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撒那提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王岸先、沈晓波、李海军、孔海东、郑鑫参加了会议,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乡镇(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第一阶段会议学习了《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会议强调:班子成员、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照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动态检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足,深化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二、第二阶段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
会议强调: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高质量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全局,锚定主攻方向,深挖比较优势,认真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立足资源优势,以伊犁河谷的生态屏障与农牧业强县为目标,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特色林果业提质增效、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生态旅游融合创新等领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胜势。二是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政治考量和实践导向,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三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扎实推动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四是要抓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的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考核巡查办法的重要意义。
三、第三阶段会议分别听取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分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3个单位的工作汇报
会议强调:一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各乡镇(片区)、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农业农村工作方面。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片区)配合抓好“三夏”工作。要抓好夏收、复播及玉米田间管理等重点农时农事。夏收工作要突出“抢”字,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抢抓晴好天气组织机械、人力,确保小麦适时收获,做到颗粒归仓。三是就业工作方面。各乡镇(片区)要加大疆外其他省市企业有序输出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挖掘疆外企业用工岗位,并及时组织人员有序输出。要加强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就业跟踪服务,针对未就业人员及时开展岗位推荐工作,常态化提升就业数据质量。
四、第四阶段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关于审议《巩留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含32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的调整)的请示等21个议题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含32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的调整)的请示,由编办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2024年第五批结余资金再安排项目备案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4.原则同意《关于将库尔德宁镇库热村等44个村(社区)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5.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的请示,由县教育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6.原则同意《关于对巩留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请示》,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7.原则同意《关于实施巩留县农村清洁取暖项目的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对2025年巩留县教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进行撤销的请示》,由县教育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9.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城东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0.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库尔德宁4A级景区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建设用地等2个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1.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共建院县工作站合作协议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2.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县级储备粮食主体划转的请示》,由县发改委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3.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近期拟签约项目的请示》,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4.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县级干部周转住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的请示》,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5.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教育局等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的请示》,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6.原则同意《关于续签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的请示》,由政府办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7.原则同意关于审议《伊犁师范大学巩留县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8.原则同意《关于免缴伊犁州巩留县2025年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9.原则同意《关于减免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计划实施6个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由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0.原则同意《关于承接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请示》,由县青培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1.原则同意《关于处置宇浩酒店楼顶大字标语的请示》,由县委统战部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