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岸先在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李海军、孔海东、代芬、郑鑫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审计局、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乡镇(片区)负责人列席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第一阶段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强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云南发展新局面
会议强调: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片区)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坚决落实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重点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成果成效,努力开创巩留发展新局面。
二、第二阶段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统计局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一是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片区)要加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学习贯彻,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网络平台,高频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使更多消费者参与到行动中来,不断推动消费品质提升。县商务工信局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巩留县刺激县域消费发放电子消费券活动方案》提振消费,扎实推进“两新”政策落地见效,大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政策措施,着力提振汽车、家电、数码产品、智能家居等大宗消费,扩大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消费,加速释放城镇、农村消费潜力,形成更多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做强特色消费街区和“夜经济”“假日经济”。二是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片区)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举一反三,全面压紧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三是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片区)要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学习贯彻,县商务工信局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动态监测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置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增动力、添活力。四是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片区)要加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的学习贯彻,县农业农村局要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做到新建和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建设和管护并重,特别是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三、第三阶段会议分别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矿产开发利用工作情况汇报;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县交通运输局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
会议强调:一是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县安委会和防灾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优化第三方专家指导服务,对工贸、矿山、危化等重点领域开展定期全覆盖检查,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推进隐患整改闭环,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效。二是关于矿产开发利用工作方面,县自然资源局要以喀拉台奇铅银矿详查、神泉至博古图一带铜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为重点,督促勘察作业单位加快矿山探转采工作,利用化探、物探、钻探和三维建模等先进技术,对矿山资源储量、品位等进行全面勘察,加快详查报告编制工作,为开发方案制定提供精准依据;三是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方面,县审计局要对2023年伊犁州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等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详细检查整改措施是否持续有效,问题是否出现反弹回潮等,针对重点整改事项每月进行实地核查,要保障整改成果真实有效、长期巩固;四是关于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方面,该《条例》从立法层面解决了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不明确、建设养护资金短缺、“重建轻养”、养护能力不足、运营服务和村道法律制度不健全等长期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巩留农村公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第四阶段会议研究讨论了巩留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关于审议巩留县库尔德宁·恰西-塔里木景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等19个议题
会议决定:
1.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库尔德宁·恰西-塔里木景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请示》,由库尔德宁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2.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水网建设规划的请示》,由县水利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3.原则同意《关于确权移交2024年乡村振兴资产(第二批)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4.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2025年推动产业帮扶情况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5.原则同意关于审议《院县合作协议》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6.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新疆巩留县吉尔格郎乡拟设建筑用砂矿招拍挂方案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8.原则同意《关于对巩留县部分部门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处置的请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9.原则同意《关于审议巩留县近期拟签约项目的请示》,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0.原则同意关于申请公示《巩留县团结路商住片区等四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1.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与伊犁师范大学就共建“新疆野核桃沟自然保护区野外观测研究站”开展科研合作事宜的请示》,由县林草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2.原则同意关于制定《巩留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稿)》的请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3.原则同意《关于开展巩留县加强和规范国有农用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4.原则同意《关于对巩留县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处置的请示》,由县财政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5.原则同意《关于巩留县天然气减压站资产移交的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6.原则同意《关于实施伊犁州巩留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的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7.原则同意《关于免缴伊犁州巩留园区企业孵化园建设项目三标段(EPC)-(新疆国容220千伏变电站建设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请示》,由县住建局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18.原则同意《关于审议伊犁州巩留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的请示》,由库尔德宁镇人民政府负责,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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