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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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征求《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征求《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7   浏览次数:383次   【字体: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现将《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式确定决策事项,根据文件第十四条规定: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保障公众参与,现将《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在4月8日前通过来信、来电、发送邮件方式,重点针对学区划分提出意见建议。

咨询电话:0999-5620984,0999-5621702

箱:glxjjzx@163.com

巩留县教育局

2025年3月7日

巩留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儿童少年接受幼儿园、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让每一名适龄幼儿、儿童少年享有公平的教育,遵循“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照“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适当分流”的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根据全县各年龄段适龄幼儿、儿童少年统计数据,结合全县幼儿园、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按照区域统筹,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招生工作。以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房产、户籍、居住证等要素作为新生招生派位先后顺序关键依据,简称优先级,部分学校学位紧张出现预警,预警学校将提级调控招生。

二、报名时间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一周。

三、招生对象

1.幼儿园小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幼儿园小班年3岁,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需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巩留县户籍适龄幼儿及随迁子女

2.转插班招生:县外转入学生采取线下招生,转入县城学校需携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办理,转入乡镇学校直接到乡镇学校办理。

3.残疾儿童招生:残疾儿童入学需按照户籍地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建议落实教育安置(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和失能)。

4.教育优待对象:对现役军人、烈士、高层次引进人才、招商引资等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按国家、自治区、伊犁州、巩留县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申请学校无学位时予以调剂。

温馨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毕业年级(六、九年级)学生、县城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转插班生,如拟就读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将调剂至周边学位未满学校就读。

四、新生招生方式

规定学区户籍内的学生应招尽招,乡镇村级学校学生按照学区(行政村)划分,由乡镇村级学校直接招收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学校报名;县城采用以下流程。

(一)摸底登记

原就读学校填写大班、六年级毕业生信息摸底表,并按时上报教育局,以便备查

(二)录取办法

1.对初中有住宿需求的学生,根据床位数采取抽签方式分配。

2.到乡镇小学、幼儿园就读学生,本地户籍的学生由家长在招生报名期间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已抵押银行的带加盖房产管理中心“与原件一致”印章的复印件)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3.县城走读生报名要求

1)在县城城区居住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自己的户籍地址、房产等实际情况,按照《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选择相应片区内的中小学报名,不得跨片区报名。

2)来疆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学位不足时予以调剂。

4.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

(三)录取告知。学校要电话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登记,并在醒目处张榜公告,学生按照开学时间到学校报到。各学校在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户口本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及报名学生本人),父母不同户口本,需提供其父母结婚证;父母非学生户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二)房产或居住证明

自住房(含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祖孙三代共同居住且同一户口,父母在县域无自有房屋,需提供祖辈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

租房户:租房合同(实际居住)或所在村队(社区)的居住证明。

县外来巩务工人员:巩留县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三)务工证明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域务工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劳务合同或务工证明。

六、招生录取顺序

以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类别顺序依次录取,直到录满为止。如果片区内的学生未招收完,由教育局指定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1.房产及户籍均在学区内的学生。

2.房产在学区内,但户籍不在学区内的学生。

3.房产不在学区内,但户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的学生。

4.外来务工人员在学区内租房的学生。

5.以上4类以外的学生。

非住宅用房(如商业用房、店铺、工业用房、办公用房、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新教基〔2011〕23号文件规定即: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文件规定,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时,同类别学生则按抽签确定录取名单。未进入学区内学校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周边学位未满的学校就读。

七、预警学校

巩留县第二小学、巩留县城南中学学区内居住人口密集,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多,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较多,学校受教室数量、校额限制,需要控制招生规模。按照历年报名情况分析,第一、第二类(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的生源将达到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第三、第四类(本县或外县户籍在学区内租房)会分流至巩留县第一小学,建议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时避开该区域,以便子女就近入学。

咨询电话0999-5620984

监督电话0999-5623904

附件1.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2.巩留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3.巩留县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公告。

巩留县教育局

202537

附件1

巩留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一、小学

(一)县直小学

招生范围为户籍或居住地在县城的适龄儿童,户籍、居住地都在县城的学生以居住地为准,以适龄幼儿、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

1.巩留县第一小学。主要界限为再开西渠(东买里路南四巷)以西,公园路以东(西三路),迎宾路以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交通局家属楼、万合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东一路住宅楼(独楼)、团结新居、金航图。

2)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御都佳苑、润丰佳苑鸿坤家和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5)托乎玉孜社区:东至东二南路、南至幸福南路二巷、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乔勒盘路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计生委家属楼、云杉家园、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

6)同干买里社区:东至文化南路、南至东买里路和乔勒盘路、西至幸福南路、北至团结东路。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7)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和东买里东路南四巷、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8)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9)良繁场辖区。

2.巩留县第二小学。主要界限为再开西渠以东,迎宾路以南,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丁香湖(团结路)以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瑞禧源、天恒嘉苑、建设局家属楼、巩留上院、云杉秀居,以及部分平房区。

2)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健康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幸福里二期。

3)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三期。

4)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包括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天恒高层。

5)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巷道、小区:大营盘村三组、四组。

3.巩留张家港实验学校小学部(西三路以东、恰普其海路以南,蝶湖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1)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包含小区:大城时代、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公路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

2)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4.巩留县城南中学小学部

1)蝶湖社区部分小区: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二期、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中天世纪城

2)塔什干沙孜村:东至文化南路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再开西渠和东买里东路南六巷、北至东买里路。

3)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小区:东城佳苑(含蝶城大道以西、幸福二路以东、东买里路以南平房区)。

5.巩留沙洲实验学校小学部

1)东买里镇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东、新华路以南巷道:大营盘村一组、二组、五组。

2)东买里镇东买里村:东买里路以北、东买里村居民包括蝶湖大道以东、东买里路以南、北至农田地区域。

3)蝶湖社区雪岭路以东部分小区:蝶湖郡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

4)其他小区:云山水·棠悦、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二)各乡镇中心小学、村级小学(教学点)

招生范围为学校(教学点)所在地行政村,户籍在该村的适龄儿童或在本村居住的随迁子女。

二、初中

寄宿学生根据民族比例及学位、宿舍位进行均衡安排,对库尔德宁镇、吉尔格郎乡、阿尕尔森镇、东买里镇、塔斯托别乡、提克阿热克镇、阿克吐别克镇、牛场住宿学生进行抽签分配。走读学生按学区招生,学区划分如下。

(一)巩留县第二中学

1.大营盘社区:东至文化路、南至团结路,西至幸福路、北至新华路到迎宾路。包含小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交通局家属楼、万合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东一路住宅楼(独楼)、团结新居、金航图、瑞禧源、天恒佳苑、建设局家属楼、云杉秀居。

2.库尔旦部分社区: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鸿坤家和苑、御都佳苑、润丰佳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5.同干买里社区:东至文化南路、南至东买里路和乔勒盘路、西至幸福南路、北至团结东路。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农机公司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6.托乎玉孜社区部分巷道、小区:东买里路以北巷道、小区。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7.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健康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幸福里二期。

8.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

9.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10.良繁场辖区。

(二)巩留张家港实验学校初中部

1.库尔旦社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幸福里一期、云杉丽景、公安局家属楼)。包含小区:大城时代、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公路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天恒高层

2.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三)巩留县城南中学初中部

1.托乎玉孜社区部分巷道、小区:东买里路以南巷道、小区。包含小区:计生委家属楼、云杉家园、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

2.蝶湖社区:东至九河源小区沿蝶湖公园幸福二路、南至水厂路、西至文化路、北至健康路到蝶湖公园(不含天弘上都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包含小区: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二期、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中天世纪城。

3.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4.东买里镇东买里村小区:东城佳苑(含东买里村中心路八巷以西、中医医院以东、东买里路以南、东城佳苑以北区域)。

(四)巩留沙洲实验学校初中部

1.东买里镇大营盘村。

2.东买里镇东买里村:蝶湖大道以东、水厂路以北。不含东城佳苑小区,以及东买里村中心路八巷以西、中医医院以东、东买里路以南、东城佳苑以北区域

3.蝶湖社区雪岭路以东部分小区:蝶湖郡三期四期、栖湖湾一期二期三期。

4.其他小区:云山水·棠悦、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5.牛场场部及周边(可走读)。

如有遗漏的小区,以招生片区划分区域为主。后附招生片区示意图,示意图与招生学区划分有争议的,以招生学区划分说明为准。

附件2

巩留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

一、县直幼儿园

1.巩留县第一幼儿园(迎宾路以南,再开西渠和东二路以西,乔勒潘路和水厂路以北,公园路以东。)

1)大营盘社区:幸福北路4号住宅楼(独楼)、亚欧一期、亚欧二期、粮食局家属楼、万和丽景、云杉时代、园丁苑、检察院家属楼

2)库尔旦社区:云杉丽景、幸福里一期、公安局家属楼。

3)哈萨克买里社区:东至静和路、南至新华路、西至公园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鸿坤家和苑、御都佳苑、润丰佳苑、卫生局家属楼、吉祥佳苑、教育局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国土资源局家属楼。

4)喀拉苏社区:东至幸福路、南至迎宾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恰布其海路。

5)乔勒盘社区:东至幸福南路、南至东买里路、西至公园路、北至新华路。包含小区:瑞丰源、老林场家属楼、新国税局家属楼、老国税局家属楼、鑫通源、工商局家属楼、水电局家属楼、老建筑公司家属楼、老建行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广电局家属楼、西二路廉租房、电信局家属楼、质监小区、青年培训中心家属楼、老人事局家属楼、经贸局家属楼、党校路公租房家属楼、永顺小区、工行家属楼、教育局家属楼、农行新家属楼、农行旧家属楼、农发行集资房。

6)同干买里社区东一路以西巷道、小区包含小区:农机局家属楼、老工行家属楼、老地税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

7)托乎玉孜社区东一路以西东买里路以北小区、巷道包含小区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2.巩留县第二幼儿园(再开西渠、东二路以东,文化路、雪岭路以西,新华路以南,丁香湖、乔勒盘路以北。)

1)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云杉秀居、瑞禧源、团结新居、金航图、建设局家属楼、巩留上院

2)同干买里社区东一路以东巷道、小区。包含小区:农机公司家属楼。

3)蝶湖社区部分小区:蝶湖郡一期二期。

3.巩留县第三幼儿园皮毛场路以东,新华路、迎宾路以北,文化路、园新以西,库尔德宁路以北。)

1库尔旦社区部分小区大城时代小区、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小区。

2)大营盘社区部分小区:天恒嘉苑小区老干部统建房、桃源居

4.巩留县第四幼儿园西二路一东,乔勒潘路、东买里路以南,幸福路以西,北至南环路。

1)大营盘社区:交通局家属楼。

2)托乎玉孜社区:计生委家属楼、开发办家属楼、烟草局家属楼、瑞和园、祥和佳苑、自来水公司家属楼、云杉家园。

3)良繁场辖区(新一区二路以东)

4)乔勒盘社区部分巷道(不含第一幼儿园片区)。

5.巩留县第五幼儿园迎宾路以北,蝶湖路以西,恰普齐海路以南。

1)库尔旦社区:东至巩留县腾飞修理厂巷道、南至迎宾路、西至皮毛厂路、北至恰布其海路(不含第三幼儿园学区:大城时代小区、第三廉租房、皮毛厂路廉租房、东方雅苑小区包含小区:局家属楼、林家佳苑、公路雅苑、职高公租房。

2)塔什干沙孜村牧业队(加气站北面)。

3)综合农场第三生产队。

6.巩留县第六幼儿园(迎宾路以南、文化路以东,和平三路以北,原大营盘村委会西侧路以西。)

1提尔曼社区:东至第二小学雪岭路、南至和平三路、西至文化路、北至迎宾路。包含小区:幸福里二期、云鼎家苑、懿品雅居、晟阳高层、都市丽景、国绣家园、健康北路公租房。

2)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天弘上都、蝶湖郡三期

3)东买里镇大营盘村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巷道、小区:大营盘村三组、四组。

7.巩留县第七幼儿园(西二路、公园路以西区域。)

1)西公园社区:东至公园路、南至团结路、西至水泥厂排水渠、北至578省道。

2)塔斯托别乡塔斯托别村。

3)良繁场辖区(新一区二路以西、西二路以西)

8.巩留县第八幼儿园(幸福路、幸福二路以东,乔勒盘路、东买里路以南,蝶城大道以西,北至南环路。)

1)托乎玉孜社区:东至东二南路、南至幸福南路二巷、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乔勒盘路。不含东一路以西东买里路以北巷道财政局家属楼、民政局家属楼、传输局家属楼。

2)塔什干沙孜村:东至再开西渠、南至塔村耕地、西至幸福南路、北至东买里路。

3蝶湖社区部分小区:尚都一品、和谐佳苑、瑞嘉源九河源二期、东城佳苑。

9.巩留县蝶湖幼儿园(丁香湖、和平四路、团结东路以南,幸福二路、蝶城大道以西,东买里路以北,文化路以东。)

1)蝶湖社区部分小区:中天世纪城、栖湖湾一期二期、东环路公租房、云山水一期二期、九河源一期。

10.巩留县沙洲幼儿园(东买里路、团结东路以北,东三路以西,迎宾路以南,原大营盘村委会西侧路、幸福二路、蝶城大道以东

1)幸福二路以东、东环路以北小区:栖湖湾三期、蝶湖郡四期、云山水三期、蝶湖苑一期、栖湖湾揽山小区、金科未来城、东湖·御园。

2)东买里镇大营盘村大营盘村村委会西侧路以东、新华路以南巷道:大营盘村一组、二组、五组。

二、各乡镇幼儿园

招生范围为幼儿园所在地行政村户籍在该村的适龄儿童或居住在该村的随迁子女。

三、补充说明

1.对于幼儿园报名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的,教育局将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剂。

2.后附招生片区示意图,示意图与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有争议的,以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说明为准。

附件3

巩留县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转学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转学流程,确保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办理时间

原则上在开学前一周办理,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办理地点

转入乡镇学校:居住地所属片区内的学校

转入县城学校:县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中心

三、转插班对象

因家庭住址变化、监护人工作调动、外来务工等原因,确需转学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读学生。

四、学位预警

小学:

红色预警:巩留县第二小学、巩留县城南中学(小学部)

学位不足时将分流至周边其他学位未满学校就读。

初中:巩留县城南中学初中部

幼儿园:巩留县第二幼儿园、巩留县蝶湖幼儿园(学位不足时会分流至第五幼儿园,第八幼儿园或周边其他学位未满幼儿园就读)

请家长朋友务必了解转学政策,避开预警区域租住,以便子女就近入学

五、转学所需材料

(一)巩留县购房户子女

1.户口本主页、监护人的户口簿页、学生的户口簿页原件或复印件;

2.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3.监护人不是户主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4.无法证明房产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5.转出学校出具学籍信息卡片(加盖公章),转出幼儿园提供转园申请表或就读证明。

(二)巩留县租房户子女

1.户口本主页、监护人的户口簿页、学生的户口簿页原件或复印件;

2.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监护人不是户主需提供学生出生证明;

4.本县进城经商、务工或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为学生监护人且实际经营)、务工合同或工作证明;

5.转出学校出具学籍信息卡片(加盖公章),转出幼儿园提供转园申请表或就读证明。

六、办理流程

(一)县城学校及幼儿园

1.家长准备上述材料,在规定转学时间内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办理转学手续。幼儿园需提前准备《转学申请表》。

2.县教育局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学区范围、学位空余情况等,若符合条件,则出具入学(园)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学生凭入学(园)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幼儿园)报到。

(二)乡镇学校及幼儿园

1.家长准备上述材料,在规定转学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的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学校(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学区范围、学位空余情况等,若符合条件,学校(幼儿园)在申请表上签署接收意见,开接收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2.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幼儿园)登记完善学生信息,并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单于转学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至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备案。

七、注意事项

1.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

2.转学严禁变更就读年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移交公安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已经在巩留县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办理县城学校间转学。

4.休学期间学生不允许转学。

5.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援疆干部、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6.因县城部分学校(幼儿园)学位紧张,转入学生需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报到,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7.每学期教材征订均在上一学期完成,故学校无预定备用教材,转入学生需在原转出学校领取教材。

8.凡申请转入我县(含农村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学生。

如有疑问,可拨打学校转学咨询电话或教育局咨询电话。

中小学咨询电话:0999-5620984

幼儿园咨询电话:0999-5621702

巩留县教育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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