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用户提前提出接入集中供暖申请,行政部门受理。
1.不予办理并告知用户理由;
2.予以办理,用户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报告、面积测绘图、缴费承诺书、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如申报用户自行接入集中供热还需提供:专业设计图纸、管道、阀门、泵、变频等换热设施合格证书及相关设备参数(必须为中国十大品牌范畴),供热质量承诺书等。如委托热力公司施工则不需要上述质量证明,由热力公司直接负责质量问题。
二、工程技术科对申报用户申报区域进行初审。
1.不予办理并告知理由;
2.予以办理,并对申请供暖区域出具合理化供暖实施方案后反馈行政部门。
三、行政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对申报区域进行复核。
1.不予办理并告知公司及用户理由;
2.予以办理,告知采暖用户提供所需材料办理后续接暖手续,并签订供用热合同。
四、工程技术科做好申报单位设施安装工作并实施供暖服务。
五、新接入楼盘居民住宅第一年和第二年不允许报停,商业第一年不允许报停,质保期内的暖气费由开发商缴纳70%。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接通集中供热及加装循环泵,如有发现一律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