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季来临,降雪天气将对我县交通出行、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为最大限度降低降雪带来的不便,保障道路畅通、群众安全,依据《巩留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冬季城市运行保障要求,现就全县积极开展冬季清雪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需发挥“领头雁”作用,主动扛起清雪“责任旗”: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巩单位、国有企业)要及时清扫本单位办公区、院落及门前责任路段的积雪,做到“雪停即扫、雪停即清”,避免积雪结冰;规模较大的单位(如学校、医院、大型企业)要组建清雪应急队伍,配备清雪工具,遇中到大雪时,配合市政部门开展机械清雪协同作业;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参与清雪,带动干部职工形成“全员参与、共护家园”的良好氛围。
二、沿街个体工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清雪)责任中的清雪义务:降雪后1小时内需启动清雪,重点清理店铺门前及延伸至人行道的积雪,确保门前无积雪、无积冰,不影响行人通行;不得将清扫的积雪随意堆放在消防通道、公交站台、窨井周边或抛撒至机动车道。
三、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以雪为令”,切实守护居民“出行路”:需将清雪工作纳入冬季应急保障重点,做到“雪来即战”,提前制定小区清雪预案,储备铁锹、扫帚、融雪剂等物资,明确清雪人员分工,确保降雪后30分钟内启动清雪;优先清理小区主干道、单元门口、消防通道,其中小到中雪需在24小时内完成小区公共区域积雪清理,大到暴雪需在48小时内实现“主路无积雪、便道能通行”;同时要及时在小区微信群、公告栏发布清雪进度及出行提示,提醒居民注意防滑,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提供必要的出行协助。
四、为保障机械清雪“无障碍”,需规范道路停车秩序:降雪期间及降雪后24小时内,县城主次干道(如幸福路、团结路等)两侧禁止停放机动车(含临时停车),已停放车辆请车主及时驶离;城管、交管部门会对违规停放车辆进行劝导挪车,拒不配合的,将依法拖移至指定停车场(产生费用由车主承担)。
冬季清雪是关乎每一位市民的“民生事”,在此也倡议全民参与共护,凝聚清雪“向心力”,广大市民朋友在出行时注意安全,如发现清雪不及时、积雪阻碍交通等问题,可拨打县住建局监督电话:0999-5824506,我们将及时协调处置。
雪净路通方能心暖,齐心协力方能安冬。让我们携手行动,以“快清雪、早畅通”守护巩留的冬日平安,共同营造干净、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巩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